请求法院撤销婚姻。
男女双方应遵循自愿、忠实的原则确定婚姻关系,不能用欺骗、胁迫的手段与他人结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因此,婚后发现妻子有重大疾病未告知,可以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婚姻。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