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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支付价款,视为购买吗

合同纠纷 2021-03-12 14:50 标签: 试用期买卖 支付价款 视为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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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支付价款,视为购买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因此,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支付价款视为购买。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八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视为同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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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梅律师

山东兴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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