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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冷暴力在离婚的时候,可不可以作为过错方判定

婚姻家庭 2021-04-08 09:20 标签: 家庭冷暴力 离婚 过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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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冷暴力在离婚的时候,不可以作为过错方判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家庭暴力造成离婚的,受害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我国法律没有将冷暴力列入家庭暴力中,所以实施家庭冷暴力的一方不是过错方。对方也不能以家庭冷暴力为由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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