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时,定金怎么处理

合同纠纷 2021-04-08 10:11 标签: 买卖合同不成立 房屋买卖 合同定金
视频看完了,您的法律疑惑还没有解决?
添加律师助理微信 y17105165271 详细咨询
重播
复制微信
视频内容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为卖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成立的,定金也应当返还。因为买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成立的,则定金不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更多>> 相关视频推荐

侯婧文

山东瀛在豪才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