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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后,还用去民政局办离婚证吗

婚姻家庭 2021-04-08 15:50 标签: 判决离婚 民政局 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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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离婚后,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离婚证。

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判决离婚的生效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是有同等法律效力的,也就是说,从离婚判决生效时起,男女双方就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凭借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所以,离婚判决书生效之后,就不用再办理离婚证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 【婚姻关系解除时间】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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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瑞律师

山东瀛在豪才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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