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儿媳妇没有义务赡养婆婆,公婆与儿媳之间,虽然都是以父母子女相称,但并非以上所说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当然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但是作为赡养人的配偶,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并且如果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儿媳妇没有义务赡养婆婆,公婆与儿媳之间,虽然都是以父母子女相称,但并非以上所说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当然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但是作为赡养人的配偶,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并且如果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法律没有规定儿媳妇有赡养公婆的义务。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包括儿媳、女婿。但是根据《民法典》中继承编的规定表示,国家法律鼓励媳妇赡养公婆,并且不强制要求。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法律规定中并没有规定儿媳需要赡养公婆的义务,法律只规定了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与子女是需要具备血缘关系或是合法的收养关系,儿媳跟公婆并没有血缘关系,不属于法律所规定的父母与子女的人身关系,因此不具有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