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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误以为有扶养义务的亲属,可以请求返还扶养费吗

婚姻家庭 2021-04-21 11:38 标签: 扶养义务 返还扶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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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或者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这几种情形下,受损失人不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因此,对亲属误以为有扶养义务而进行扶养,属于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不能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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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凯律师

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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