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离开事故现场,没有积极履行抢救伤者和财产;
向交通管理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事故情况、在现场等候处理等交通法规所规定的义务,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
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不属于肇事逃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