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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器官,可以由谁做决定

其他 2021-02-03 10:02 标签: 捐赠器官 可以由谁做决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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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内容

死者生前自己的意愿以及死者未留有意愿时死者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

器官捐献的决定权,存在两种情况,一是自然人生前自己决定,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者部分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二是由其直系亲属决定,即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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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富民律师

山东隆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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