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行为,触犯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的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表现方式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行为,触犯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的行为必须是情节恶劣的。表现方式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统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统计法行为的会计、统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可以缓刑,因为缓刑是针对那些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暂缓执行刑法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统计法》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统计活动。 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 统计的基本任务又称为统计的基本职能,是指政府和政府统计机构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统计活动,应当完成的主要任务和实现的主要功能。统计的基本任务是: 一、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 二、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 三、实行统计监督。
犯罪对象需是被押解的罪犯、被告人及犯罪嫌疑人,且故意的实施了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一般指劫夺多名人犯或致多名人犯逃逸的;劫夺重大案件人犯的;持械劫夺人犯的等。具有以上情节的成立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总面额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币量在二百张(枚)以上的,应认定为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