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可以知道遗嘱的有效必须遵守下面几个条件:意思真实,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非伪造,没有欺诈,没有胁迫,没有被篡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可以知道遗嘱的有效必须遵守下面几个条件:意思真实,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非伪造,没有欺诈,没有胁迫,没有被篡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自然人自书遗嘱的,需要亲笔书写,并且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符合下列条件的自书遗嘱是有效的: 1、立遗嘱人必须亲笔书写遗嘱的全文。 2、立遗嘱人必须亲笔签名,必须在遗嘱上亲笔注明年、月、日。 3、立遗嘱人须有立遗嘱能力。 4、遗嘱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6.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7.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1)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2)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3)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