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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能否作为老人的监护人

婚姻家庭 2021-02-03 13:36 标签: 子女 老人 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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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作为老人的监护人。

一般来说,作为成年人,老人是不需要监护人的,但如果老人因为某些缘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老人的配偶已经不在世的情况下,就可以由其子女担任老人的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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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富民律师

山东隆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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