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是必须去领证的地方。办理离婚的地方一般是户籍所在地。可以是男方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籍所在地,而不是说必须是领结婚证的地方。夫妻双方离婚的,到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