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案件的被害人,在开庭时可以到庭。如果不愿意到庭,也是可以的。被害人出席法庭是其权利,有权到庭。如自己认为不需要出庭的,可以不出庭。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应当通知被害人到庭。被害人经通知可以到庭,也可以不到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五条 被害人、诉讼代理人经传唤或者通知未到庭,不影响开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
辩护人经通知未到庭,被告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但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情形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