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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对方的商业信息却未达成合作需要保密吗

公司法务 2021-05-25 16:05 标签: 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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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内容

知道对方的商业信息却未达成合作的,也应当保密不得泄露。

对此我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保密义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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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妍律师

山东瀛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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