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包括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根据法人是否从事经营性活动并且是否将经营所得分配给其成员为标准,将法人分为营利性法人与非营利性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的定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包括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根据法人是否从事经营性活动并且是否将经营所得分配给其成员为标准,将法人分为营利性法人与非营利性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的定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设立营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还需要设立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 另外,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得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无法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的,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者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设立营利法人应当依法制定法人章程,还需要设立权力机构和执行机构。 另外,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