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参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公告通知债权人。公司合并后,合并的各方公司的股东,取得经合并而存续或另立的公司的股东资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参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公告通知债权人。公司合并后,合并的各方公司的股东,取得经合并而存续或另立的公司的股东资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的分立】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