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已经有子女的夫妻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再收养一名子女,但是收养的是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不受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已经有子女的夫妻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再收养一名子女,但是收养的是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不受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的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夫妻已有子女收养其他孩子是可以的。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显然,已有子女的夫妻对再收养子女是没有影响的。
夫妻已有子女收养其他孩子是可以的。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显然,已有子女的夫妻对再收养子女是没有影响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若符合条件,只有一名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若收养孤儿则不受是否有子女的限制。 夫妻收养子女必须共同进行,这有利于巩固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也有利于对养子女的抚养教育,使其在一个和睦、安定的环境中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