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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搜身是否侵犯当事人身体权

损害赔偿 2021-02-07 11:16 标签: 搜身 侵犯身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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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内容

侵犯身体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一千零一十一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其包括两方面:一是传统的身体权,即身体的完整性;二是新增的身体权,即行动自由。因此,不仅砍下他人胳膊、手指等侵犯身体完整性的行为侵犯身体权,限制他人自由的行为等也侵犯身体权。所以超市搜身侵犯当事人身体权。

【法条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 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第一千零一十一条 以非法拘禁等方式剥夺、限制他人的行动自由,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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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萌律师

山东瀛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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