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公民有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可见,我国军人配偶还是可以离婚的,只是需要征得军人同意,或者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这些重大过错指: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军人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