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虽然规定合法的债权受法律保护,但并不一定的所有债权都能清偿,那么债权人申报债权后,怎样才能确定债权呢?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后,由破产管理人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人对债权表没有异议的,报法院裁定确认后就确认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法律虽然规定合法的债权受法律保护,但并不一定的所有债权都能清偿,那么债权人申报债权后,怎样才能确定债权呢?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后,由破产管理人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债权人对债权表没有异议的,报法院裁定确认后就确认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破产债权申报是有期限的,所以债权人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时要提供债权成立的相关证明材料,由破产管理人进行审查,债权申报错误后,债权人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债权登记。
依照法律规定,债权人应当自收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申报债权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说明债权发生的事实,债权的性质和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具备抵消权资格的债权人,在抵销权的范围内可免予债权申报。
债权人申报债权是破产程序中的重要环节,依照我国破产立法的有关规定,债权人应当自收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放弃债权。申报债权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说明债权发生的事实,债权的性质和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具备抵消权资格的债权人,在抵消权的范围内可免予债权申报。债权申报的方式,我国《企业破产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申报债权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说明债权发生的事实,债权的性质和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具备抵消权资格的债权人,在抵消权的范围内可免予债权申报。
在债权申报期内未申报债权可以补充申报。 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在收到债权申报通知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如果超过期限不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债权人在申报期内未申报债权的,也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