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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把别人车子刮了逃跑违法吗 01'42''

    把别人车子刮了逃跑违法吗

    孙小哲律师 孙小哲律师

    把别人车子刮了逃跑这是属于肇事逃逸,肇事逃逸是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但如果只是一般刮蹭而未发生严重事故的,并不构成犯罪,按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肇事逃逸处罚: 1、民事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只要发生肇事逃逸,即可定为全责,但如果对方有无证、醉酒、闯红灯等违法行为,可以认定主次责任。 2、行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3、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021.12.03
  • 线上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01'03''

    线上营业执照怎么办理

    孙小哲律师 孙小哲律师

    营业执照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注册登陆政务服务平台; 2、进入营业执照办理板块,填写相应的资料,完成网上申请; 3、商事登记机关受理、审核申请人的资料,审核通过后会通知申请人; 4、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取证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2021.12.03
  • 公司不让离职怎么办 01'18''

    公司不让离职怎么办

    孙小哲律师 孙小哲律师

    公司不让离职,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021.12.03
  • 检察院是否可以监督自诉案件 01'23''

    检察院是否可以监督自诉案件

    孙小哲律师 孙小哲律师

    检察院可以监督自诉案件,根据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宪法和刑事诉讼法明确了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性质、地位以及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职权,基于我国刑事诉讼实行的是公诉和自诉相结合的方式,因此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也就包含了两部分的内容,既包括对公诉案件的法律监督,也包括对自诉案件的法律监督。无论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都应当认真履行我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力,既不能超越,也不能放弃;任何参与刑事诉讼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2021.12.03
  • 化妆品没有生产日期怎么处罚 01'10''

    化妆品没有生产日期怎么处罚

    孙小哲律师 孙小哲律师

    具体处罚根据规定来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00号令)第十条:“化妆品标识应当清晰地标注化妆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第100号令)第二十六条:“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五条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2021.12.03
  • 扰乱居委会秩序算扰乱单位秩序吗 02'02''

    扰乱居委会秩序算扰乱单位秩序吗

    孙小哲律师 孙小哲律师

    扰乱居委会秩序不属于扰乱单位秩序,对扰乱居(村)民委员会秩序的行为,应当根据其具体表现形式,如侮辱、诽谤、殴打他人、故意伤害、故意损毁财物等,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扰乱单位秩序行为认定及处罚 本行为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扰乱机关、团体的工作秩序,企业、事业单位秩序,影响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例如: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起哄、闹事、辱骂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认定及处罚 本行为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扰乱公共场所的秩序。扰乱行为一般有以下几种:在公共场所故意违反公共行为规则,聚众起哄闹事;进行非法游行或者静坐示威,造成交通阻塞,秩序混乱;阻止、抗拒有关工作人员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021.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