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婚前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的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进行扩建、修缮,那么分得的拆迁安置面积亦未超出被拆迁房屋的面积,可以认定为是婚前财产转化形成的,是一方个人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拆迁面积与户籍人口挂钩的,如果另一方的户籍在被拆迁房中,一般是有人口安置面积,所以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考虑到房屋所有人的贡献大,则分配时会考虑贡献大的一方分割占比大,而另一方分的的份额则可能会小一些。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的,禁止接婚姻索取财物,是指假借婚姻之名索要财物,并不是说不允许要彩礼,可以要也可以不要,可以给也可以不给,要不要彩礼要多少彩礼,都是你情我愿的事。
民法典第1041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那么婚姻自由是什么意思呢? 第一,包括结婚的自由不结婚的自由,跟谁结婚的自由以及离婚的自由,结婚的时间地点形式的选择都是你的自由; 第二,关于第一点都由你自己做主,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干涉。
《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 《民法典》第1054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