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无论丧偶儿媳是否再婚,只要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都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精神病人属于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将自己手机抛弃的行为不是有效的抛弃手机所有权的行为,精神病人对手机的所有权不因为抛弃这一行为而归于消灭,其对手机仍然享有所有权,手机不属于无主动产,他人即使拾得被精神病人抛弃的手机,也不能因为先占取得手机的所有权,仍然需要返还。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