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三十元属于违法。盗窃三十元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但情节十分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处罚;或者视情况给予警告和教育、训诫。如果有携带凶器等较重情形的,可能会予以治安处罚。
盗窃犯罪应该属于结果犯,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通常情况下只要求出现了法定的结果,即非法占有了他人的财物,此时就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盗窃罪加重情节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进行盗窃的。 2、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 3、多次盗窃的。 4、携带凶器盗窃、扒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5、盗窃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6、犯过盗窃处罚一定时间内又犯罪的。 7、因盗窃造成其他严重情节的
(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点: 1.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的人。 2.必须是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3.不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往往不能单独构成特殊主体犯罪,但是可以与具有特殊身份的人一起成为特殊主体犯罪的共同犯罪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一般不能单独构成贪污罪,但是可以与国家工作人员一起构成贪污罪的共同犯罪。 (二)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具体来讲,应注意以下2点: 1.各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达到犯罪的程度。 2.共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犯罪行为存在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基本表现形式。 (三)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具有共同犯罪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