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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租车从业资格证怎么办理 02'03''

    出租车从业资格证怎么办理

    周琦律师 周琦律师

    出租车从业资格证办理要经历: 一、申请受理: (1)申请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应首先到具有营运驾驶员职业培训资格的机构报名参加职业培训。 (2)申请条件:申请人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非职业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申请营业性大型客车、汽车列车从业资格证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申请大型客车从业资格证,须持A照2年以上; ③申请汽车列车从业资格证书,须持有B照2年以上; 二、申请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①填写《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登记表》; ②交验机动车驾驶证、非职业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身份证件; 职业培训和约考: (1)完成《营运汽车驾驶员职业培训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和课时。 (2)培训机构将学员申请登记表(附机动车驾驶证、非职业培训结业证、身份证的复印件)报送市级运政管理机关审核和进行约考。 (3)市级运政管理机关对申请登记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发准考证。 三、营运驾驶证从业资格考试 (1)学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由市级运政管理机构组织的理论考试和操作考试。 (2)考试结束后颂考试成绩。 四、证件发放 (1)市级运政管理机构将申请登记表、理论和操作考试成绩归档。 (2)市级运政管理机构制作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3)市级运政管理机构凭学员准考证发放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2021.11.25
  • 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 01'08''

    无犯罪记录证明怎么开

    周琦律师 周琦律师

    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流程: 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 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 ​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 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般应包括行政违法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其中行政违法犯罪记录包括被处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违法记录,刑事犯罪记录则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犯罪记录。而警告、罚款等轻微违法记录,依照规定目前尚不作为开具内容。

    2021.11.25
  • 派出所怎么定位找人 00'56''

    派出所怎么定位找人

    周琦律师 周琦律师

    派出所进行手机定位的情况一般属于性质严重的案件:一般要大案、要案、或者影响较大、恶劣的案件,或者团伙案件才会用这种手段,因为成本非常高。涉及影响力较大的严重案件,抓间谍等,公安机关会动用技侦对手机定位,一般罪犯不会用此方法的。 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2021.11.25
  • 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 00'49''

    强制执行的流程和执行时间

    周琦律师 周琦律师

    强制执行程序有以下申请流程: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复议;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措施。 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2021.11.25
  • 我国宪法的主体是 01'08''

    我国宪法的主体是

    周琦律师 周琦律师

    宪法有很多主体,宪法制定主体、宪法关系主体等等。 我国宪法制定的主体是人民。 按照宪法的理论,制宪主体不同于制宪机关。我国宪法制定的主体是人民。而制宪机关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全体人民享有制宪权,是制宪主体,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享有制宪权,而是制宪机关。 宪法关系主体是依据宪法规范直接参与宪政活动的政治实践主体,是宪法权利和宪法义务的直接承担者和直接行使者。纵观世界各国的宪法规范,权利义务承担者的范围十分广泛,公民、外国人、法人、国家、民族、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都在某个或某几个领域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但宪法关系的基本主体则是公民与国家。

    2021.11.25
  • 大学有权开除嫖娼学生学籍吗 01'15''

    大学有权开除嫖娼学生学籍吗

    周琦律师 周琦律师

    大学有权开除学生学籍。 依据法律规定,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情形有: (一)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四)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试试题或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行为的; (五)学位论文、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袭、篡改、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或者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 (六)违反本规定和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的; (七)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2021.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