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8''
郭洪军律师
若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未签订《股权代持协议》或者签订的协议存在合同无效的风险时,由于实际出资人不是工商登记上的股东,将无法依据《股权代持协议》向显名股东主张自己的权利,更无权直接向公司主张投资收益或分红。 若显名股东擅自转让股权,由于显名股东并非真实的权利人,则其转让股权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受让人在不知情且无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善意取得股权。基于《公司法》规定了股权工商登记的对抗效力,如果受让人已尽到注意义务,因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产生了合理信赖,那么法律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将优于实际出资人。 同样,在显名股东成为被执行人时,第三人依据工商登记可能会申请对显名股东名下的股权进行强制执行。此时,虽然实际出资人为真实权利人,法院也很难依据《股权代持协议》支持实际出资人要求停止执行的申请。
00'47''
郭洪军律师
注册资金通过向银行账户转账方式来进行缴纳。 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00'47''
郭洪军律师
不能 私人工厂不可以用商业保险替代社会基本保险。商业保险只能是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不能替代社会保险。所有单位都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就是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要求企业缴纳,也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由劳动部门强制要求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
00'38''
郭洪军律师
可以 可以对股权内部转让进行限制,但是由于股权的内部转让不会改变公司的信用基础,且股权在股东间转让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因而大多数国家公司法对此都没作出很严格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