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要想起诉,首先得证明双方存在夫妻关系。而结婚证就是证明夫妻双方关系的一种凭证。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向结婚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夫妻关系存在的证明也可达到同样效果。
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出庭,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时,以缺席判决的方式结案。 但由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因此调解是离婚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如果被告不到庭,调解将无法进行。因此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如果被告不是下落不明,而是故意回避庭审,则应依法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到庭参加诉讼。如果被告确实下落不明,那也只好以缺席判决的方式结案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有:请求判定离婚的起诉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有子女的,提供子女的身份信息材料;其他用于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等。
首先,如果当事人不想离婚,应该想办法挽回自己婚姻,而不应该被动的等待。但是,虽然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想离婚,可以随时提出离婚。那么,如果当事人不想离婚,可以拒绝当事人的离婚请求。 其次,在当事人拒绝对方的的离婚要求后,对方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当事人只要提供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那么法院就不会判决双方离婚,因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
一方起诉离婚需要:1、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及其他必要证据材料;2、涉及子女抚养费争议的,应提交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3、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学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4、涉及财产分割的,提交财产证明。
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但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和好可能,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