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权归哪一方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条件以及子女的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判断,如下: 1.孩子还处于哺乳期的,抚养权一般归母亲所有,但是目前存在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况的可以跟随父亲生活。 2.哺乳期后的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 3.如果孩子在十周岁以上,此时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6
离婚判决生效处置财产,一方不配合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婚前或婚后以个人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
法院对非法债务不予保护。一方赌博欠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对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不予法律保护;对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夫妻一方举债用于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而向其出借款项,不予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夫妻共有财产可以通过订立协议或者公证过户等方式变更为一方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
女方应悉心抚养孩子,另一方的抚养费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自身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给付,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一方的高额消费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话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其实,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该笔债务的数额多少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关系,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高额消费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该笔高额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
夫妻离婚一方出轨财产不给是不行的,夫妻一方出轨,那么出轨方就属于过错方,但是过错方也是有权利争夺属于自己的财产,双方在分割了财产之后,受害者是有权利向过错方要赔偿费的,这个主张也是会得到法院的认可,所以,婚姻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没有任何一方可以干涉另一方得到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
夫妻财产中为夫妻一方财产有: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起诉离婚,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