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有关法律规定; 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的子女,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
(一)一般同居关系下非婚生抚养权的确定: 1、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父母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现行司法实践中,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有父方抚养。 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
夫妻一方欠信用卡债务分为两种情形: 1、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共同承担。 2、一方个人债务的,由个人承担。 信用卡消费发生在夫妻存续期间,没有特别说明是个人债务的,应当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
离婚后如果一方无力抚养孩子,另一方可以请求变更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按规定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是由于服刑人员没有相关收入,可以酌情降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一方服刑期间限制了自由,且无经济收入,无法支付抚养费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是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同时,当事人在出狱后应该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必须平均分配。一方有外遇,如达到了重婚或公开非法同居的程度,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对于婚内父母一方不抚养子女就需要夫妻双方自行解决或者协调。在夫妻婚姻存续期内,一方不抚养孩子,属于家庭内部问题,另一方应该找街道办或者居委会调解,通过相关机构对其进行道德教育,让其回归家庭。如果屡不悔改,决定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此项义务是法定的,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夫妻双方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果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而第三人又不知道该约定的,则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由此可见,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
这种情况下首先应该报警,然后向警方申请伤情鉴定,根据伤情鉴定结论确定对方的责任。 受伤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