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是基于夫妻关系的确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夫妻关系,便谈不上什么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建立前,夫妻双方是彼此独立的没有法律联系的民事主体,任一方所举之债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司
很多人知道夫妻关系在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都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在离婚时,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债务不知情可以不还吗?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
有些时候夫妻一方会背着另外一方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致使另一半利益受损,这种情况下,一方变卖是有效的吗?利益受损的一方可以向第三人讨回财物吗?一般来讲,为了保护善意
夫妻一方欠巨额债务的处理方法如下:1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不管该借款怎么使用(除出借人明知借款是用以诸如赌博、贩毒等非法活动外)即是
您好!这个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之间是连带偿债责任,一方恶意不还款当事人可以民事诉讼,如果法院判决生效之后仍恶意不还,情节严重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根据司
一、分居,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就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
一、夫妻一方与债权人口头约定不告诉另一方的债务,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是个人债务的就属于个人债务。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