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幕坏点三包规定如下: 一、七日内免费退货 即购买液晶显示器之日(以正式购机发票日期为准,以下称“购机日”)起7日内(含),如果您所购买的显示器出现“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修理。如您选择退货,销售商将按照购买价格(以正式购货发票价格为准,下同)一次性退清货款。 二、八至十五日免费换货或修理 即自购机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内(含),如果所购买的显示器出现“微型计算机三包规定”所列性能故障,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如选择更换,销售商将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或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新商品。
产品维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五条: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 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