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时间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冲得出来;危急时刻能豁得出来。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等等。
公安“三能”是:1、平常时间能看得出来,就是要做一名实干型的人民警察。 2、关键时刻能冲得出来,就是要做一名担当型的人民警察。 3、危急时刻能豁得出来,就是要做一名先锋型的人民警察。 “三能”精神是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具有深邃的战略考量、深刻的理论逻辑和深远的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