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配偶随迁落户政策
外地人和上海人结婚的,可以落户上海。
外地人落户上海户口的,其配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配偶拥有上海户口且已经落户十年;
2、配偶需要已经达到35岁的年龄。《上海公安公布户口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父亲或者母亲为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其在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生育的,未取得澳门、台湾居民身份或者外国国籍,持中国护照、旅行证或者出入境通行证入境后在本市实际居住的未满十六周岁的子女,可以向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父亲或者母亲为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其在国外生育、未取得外国国籍,持中国护照入境的年满十六周岁的子女,依照本市华侨回国定居的有关规定办理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