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上牌的规定各个省市不同,以武汉市为例,电动车上牌规定如下:根据《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未经登记上牌或者虽领有外地牌证但未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驶。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是纳入本市信息服务目录的产品。第十五条 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自购买车辆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向居住地所在辖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上牌手续,并现场交验车辆:(一)车辆所有人合法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或者其他车辆合法来历证明;(三)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纳入本市信息服务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应当予以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和号牌;不予登记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对依法取得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可以为其安装防盗芯片。
受疫情的影响,各地车辆管理部门暂停了车辆上牌登记服务,当事人可以留意当地车管所通知,可以办理号牌登记的,自行前往办理登记。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1、带上车主本人身份证,及车辆的行驶证、车辆工商注册登记证等资料。2、在甲地(车辆原所在地)的交警队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手续,交过户费、注消车辆信息,提取车辆档案(交提档费),收缴车辆牌照和行驶证,领取临时车牌。3、在乙地(车辆新上牌地区)的交警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汽车上户手续,交上户费、验车、交档案,拍照、选择号牌(或个性化车牌),领取新的行驶证。然后用从甲地车辆管理所领取的临时车牌,换为乙地的临时车牌。等待一周,去交警队车辆管理所领取新车牌,并安装好。
车牌号不可以转让。车牌是不允许买卖的,车主在转移或者报废车辆以后,只有车主本人才能向车管所申请提出保留车牌。没有再次使用的原号牌号码会自动回到车管所的机动号牌库里封存,就不会再重新放出来。不少车主以为车牌是自己的私有物品,一旦拿到了车牌,就可以无限期的使用了。车牌只能由原车主(单位或个人)才能申请保留使用原号牌,不能转让给其他人;只有车辆转移给他人或是报废才能保留原号牌,假如车主将车辆迁到异地,即使车辆在自己名下,也是不能保留原号的。车主希望能够保留号牌,在原则上不需要提前向车管所告知,系统默认保留六个月,只要在时间周期内到车管所上牌时告知工作人员要使用本人名下的原号牌就可以了。
二手车上牌需要以下手续:一、卖方需要准备的手续:1、原车主(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若是公户,则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2、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3、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4、原始购车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各1张5、购置税完税证明二、买方需要准备的手续:1、新车主身份证原件1张、复印件3张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张(若是公户,则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2、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3、限购地区还需准备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原件一张,复印件3张4、如果买方是外地户口上当地牌照,另需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三、在以上手续准备好之后,前往当地的车辆管理所进行上牌办理。
不管是不是新车都不能无牌照驾驶。没有上牌的新车是不能上路的,更不能上高速,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才能上道路行驶。如果需要临时上路行驶,那么应去办理临时牌照。否则被查到会被处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交完购置税去公安机关交通部门申请机动车登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机动车登记审查工作,对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发放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