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籍调查规程。 1、不动产登记申请前,需要进行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应当依据不动产权籍调查相关技术规定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不动产权籍调查包括不动产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 2、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加强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确认工作,结合日常登记实时更新权籍调查数据库,确保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的现势、有效和安全。
不动产权籍调查四邻签字规定。我国先行法律中并没有具体的关于四邻签字的规定。 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