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的适用权利有: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或海域使用权;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等等。 以下六种情形在国土资源部和县级及以上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时需要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①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或海域使用权; ②无建筑物
需要收取不动产登记费的情形根据《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国土资源部和县级及以上地方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下列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时,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一)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或海域使用权; (二)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宅基地使用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