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召回制度是一种具有公共性质的行政管理制度,作为一项缺陷食品对社会造成危害前的预防措施,其目的是尽快而有效地处理不安全的或可能不安全的食品,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预防食品安全危害。根据《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食品生产者通过自检自查、公众投诉举报、经营者和监督管理部门告知等方式知悉其生产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当主动召回。 食品生产者应当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而没有主动召回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 第十三条 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的严重和紧急程度,食品召回分为三级: (一)一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害甚至死亡的,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二)二级召回: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 (三)三级召回: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内启动召回,并向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召回计划。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应当改正,可以自愿召回。
银行卡被诈骗了继续使用是否安全,要看情况分析。银行卡被诈骗,存在两种途径: (1)传统诈骗,就是面对面的使用低级骗子的手法,从对方骗取钱财,这里当然,很少会通过银行卡。 传统诈骗,对银行卡的影响非常有限,因为只是拿你的银行卡取钱或转账,只要你将银行卡的密码修改,基本上就不会受到影响。 (2)对于网络诈骗则不同,主要是指利用网络信息,骗取对方的信任,让受害人将财物交给对方。这里存在两种情况: 第一种,就是你的银行卡被网络诈骗分子骗走了,然后对方使用你的银行卡进行诈骗,也就是将你的银行卡当作转账的工具。这个时候,你的银行卡可能会被银行搭上特定的标签,比如,风险卡,网络诈骗卡等。这样你的银行卡,是不可能正常使用甚至会被冻结或注销。 第二种,就是网络诈骗分子,骗取你银行卡的关键信息,从你的银行卡转走很多的钱。你的银行卡,也没有成为网络诈骗分子的诈骗工具,这个时候你拿回自己的银行卡,要及时修改密码,之后可以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