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撤销,先搜集证据,然后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以显失公平主张撤销或变更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不平等的合同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有效,如果是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他人或者社会集体利益等的是没有效的。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