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况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以下情形中不得依据“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但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过错(如严重违纪等),用人单位仍可依法解除合同。
具体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职业病相关保护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法律依据:用人单位需确保劳动者健康权益,避免未确认健康状况时解除合同。
工伤或丧失劳动能力
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意义:保障因工致残劳动者获得必要的生活和医疗支持,不得随意辞退。
医疗期内保护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要求:医疗期是劳动者治疗和恢复的法定时间,用人单位不得在此期间解除合同。
女职工特殊时期保护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保护目的:维护女职工生育权益及母婴健康,禁止在此期间解除合同。
长期工龄与临近退休保护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考量因素:保护临近退休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降低再就业困难风险。
其他法定情形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保护情形(兜底条款,适应社会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