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院驳回了您的再审申请,或者您认为法院未依法处理再审申请,您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提起行政复议。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提起行政复议。 2、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行政相对人可以就行政机关的不法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请行政复议。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以下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当事人对以上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对于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决定不起诉的,被害人如果认为对被不起诉人的行为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不服的,可以从收到人民检察院送达的不起诉决定书的当天算起7天以内向送达不起诉决定书的检察院的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人民检察院对这个案件提起公诉。 被害人对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经过复查后仍然维持原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还是不服,认为司法机关应当追究被不起诉人的刑事责任的,如果该案件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案件,而且被害人又具有对犯罪嫌疑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证据,被害人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当事人对药监行政处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被处罚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既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被处罚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1、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对判决不服可以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具体如下:如果刑事判决还没生效。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请求检察机关抗诉。如果检查机关决定抗诉,就必然会引起案件的二审。从而有可能在二审中改变判决结果。刑事案件的一审判决,如果被告人不上诉,检察机关不抗诉,那么判决10日后将生效。这个时候如果被害人不服一审的判决结果,可以在收到判决书后5日内(必须在这个时限内),向一审法院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应的申诉部门提交请求抗诉申请书,请求检察机关提出抗诉。检查机关自收到被害人的请求后5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2、如果刑事判决已经生效。这个时候,只能是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一、对不起诉决定不服的解决方法如下: 1、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如果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被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二、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三、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人民法院对第二审行政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 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