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经法院审理后,确认调解不成,两人感情破裂的,应准予离婚。若丈夫与妻子由于是否生育产生分歧,且致感情破裂无法调解的,法院会准许离婚。
妻子不想生孩子,丈夫是可以起诉离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妇女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所以女方不愿意生孩子是不侵犯男方生育权的,但男方可以以此为感情破裂的理由离婚。若夫妻一方不想要孩子,双方应当对此进行协商,尊重对方的选择。 女方拥有自由生育的权利。生育权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是最基本的人权,我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公民享有的生育权都作了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