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对于没有确权的宅基地,村集体会收回,因为宅基地是村集体的土地,其用途是为了村民有房子居住,对于有宅基地需求的农户可以重新给予分配宅基地,具体处置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村集体组织成员间有偿流转,虽然宅基地没有确权,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仍属于原使用人私有财产,宅基地流转方可以给原使用人一定的经济补偿。 2、对于荒废的闲置宅基地,村集体可以收回并重新分配。 3、对于没有
宅基地纠纷不确权的解决方式有: 1、协商解决。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2、行政解决。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司法解决。根据《土地管理法》第16条,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