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视同销售货物的就是不需要交增值税。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此为视同销售货物的一种例外情形,虽无偿赠送了货物,但因其是扶贫捐赠,无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但需注意此政策是有起止时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