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认需要申请的专利类型。2.检索同类型专利,可自主检索,也可委托代理机构更全面地检索。3.准备申请文件,提交进入申请步骤。4.获得受理通知书。5.初步审查。(若是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6.公布阶段(特指发明专利申请)。7.实质审查(特指发明专利)。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8.授权阶段。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在第五步审查合格后,就可以直接进入授权阶段了。
假冒专利的,除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由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四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外观设计的步骤大致可分为4步:第一步是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对要申请外观设计的产品进行画图或拍照,生成较为清晰的正六面视图,可以使用photoshop或其他软件对该图片或照片进行修改;同时,要按照《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书写外观设计请求书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申请文件;第二步是向专利局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您可以自己提交,也可以委托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提交。第三步是审查,专利局根据《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如果没有发现不符合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则会通知申请人准予授权。如果审查员认为需要申请人进行修改或陈述意见,则会有补正流程。这个阶段的审查是初步审查,不是实质审查。第四步是授权,这个阶段主要是交纳专利登记费、印花税以及授权当年的年费。之后,专利局会颁发专利证书。
科学发现不可以申请专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软件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因此软件是不授予专利的。
受理专利申请需要符合的条件有: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2、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3、不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软件著作权与专利可以同时申请,二者互不影响,保护的内容也不同。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我国《专利法》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申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专利审查的主要内容有:1.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条中规定的发明定义,即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2.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情况。3.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即申请专利的主题是否属于不能授予专利权的范围。4.是否具有专利法第二十二条条四款所规定的实用性。5.说明书是否按照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要求充分公开了请求保护的主题。6.权利要求所限定的技术方案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的新颖性与创造性。7.权利要求书是否按照专利法第二十六第四款的规定,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保护的范围,独立权利要求是否表述了一个解决技术问题的完整的技术方案。8.申请文件的修改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和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9.分案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10.权利要求书是否没有单一性。11.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还需要审查申请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五款的规定。
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三个条件。我国《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专利申请人可以主动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修改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三条: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2.修改时限《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发明专利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以及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可以对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申请人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针对通知书指出的缺陷进行修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自行修改专利申请文件中文字和符号的明显错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自行修改的,应当通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