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公私财物,没有到达量刑标准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被盗财物价值在三千元以上的,警察应当进行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侦查后,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行为人构成盗窃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