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失补办需要的费用: 需要工本费。首次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向遗失补领、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为居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10。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补办。
(1)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当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 纳税人丢失发票办理丢失声明的,必须在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 (2)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账。 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账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账凭证。 (3)取得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做原始凭证。
社保档案丢失的需要补办。 补档案的流程如下: 1,要有个人首次参加工作的招工手续,这个资料可以到市、区档案馆查找本人的劳动调配书或就业证明存根。 2,如果工作期间调转过单位,要有每次调转单位的调转手续。无单位调转手续必须出具调转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单或调转后第一个月的工资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果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必须注明原因,比如辞职或其他原因。 4,要出具本人在最后一个单位工作期间(解除或终止合同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单。
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被他人冒用,户主不负法律责任,但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向警方报警。 按照《居民身份证法》中的有关规定,身份证一旦丢失或者被别人盗用,造成财产、名誉受损等情况,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通过相应的渠道向有关部门追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土地承包合同丢失证明可以进行补办。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补办申请;发包方根据实际情况报承包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登记材料并出具证明材料;承包方到县档案局查原始资料;县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对材料予以审核,符合规定的补办土地承包合同。
去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补办手续。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丢失后: 1、请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12333进行电话预挂失; 2、也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手续。 3、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 4、申请补卡人可于15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新发或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新的社会保障卡。
社保卡丢失,携带身份证等资料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填写申请单,并交给工作人员。 补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即可领取新卡。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认定: (一)含义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林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以土地为标的物的用益物权。 (二)双层经营体制。农村土地包括两个部分: 1.集体所有的土地; 2.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 (三)承包期 土地承包期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存续的期间。 1.家庭承包; 1.其他方式承包(如招标、拍卖、公开协商)。 (四)设立 1.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保险合同丢了是可以补的。保险合同中约定了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等非常重要的事项; 是当事人进行保险理赔的重要凭证,也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单证,因此当事人丢了保险合同后应当及时带上被保人和投保人的身份信息去补办,保险公司会进行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