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相比,应当是刑事拘留比较严重。行政拘留属于短期内限制人身的一种行政处罚,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在之后很有可能会被判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是不一样的,两者是横向比较的关系,没有哪一个更严重的说法。 二者的区别在于: 1、适用对象不同:行政处罚和治安处罚都是针对违法行为; 2、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处罚依据的是《行政处罚法》,治安处罚依据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3、作出处罚的机关不同:行政处罚的是相应的行政机关,治安处罚的是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其系统内部违法失职的公务员实施的一种惩戒措施。 而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方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从此可以看出是行政处罚重一点。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严不严重不能一概而论。 八十二条刑事拘留指的是《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即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对刑事拘留的评判标准主要看本案造成的影响、严重的程度以及其他的量刑情节。
身份证丢失是一个很严重的事情,当身份证丢失时要马上补办。 身份证是证明居民身份的重要证件,上面登记着个人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如果运气好被别人捡到,交给公安机关,那么还是没有危险的;但是如果被心怀不轨的人捡到,就可能会拿着身份证去做贷款等不法行为,对身份证本人的影响是非常大的。
被异地警察带走情况严不严重,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的。因为如果涉嫌到刑事犯罪的话,那么可能会对此进行侦查,所以会存在着拘留或者是逮捕的措施,但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存在犯罪的行为。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羁押算是要比较重些,因为羁押已经算是基本上确定了犯罪事实的一种形式,拘留只是犯罪人员怀疑没有确实,如果在拘留期间没有找到相关的证据,就会释放。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不严重。 取保候审后一般不会再“拘留”,如果违反规定或者办案机关认为有羁押必要的,会直接采取逮捕措施。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一般不会再逮捕了。 一般说派出所直接取保候审,说明检察院可能没有批捕,没批捕说明案件事实不清,有待补充,还有可能说触犯3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逮捕必要。 取保候审并不可怕,可以被取保候审的是犯罪情节轻微、会被判处较轻的刑罚或者可能不构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审后,被取保候审人要遵守义务和多项规定。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一级残疾主要表现为: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我国法律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人。”
在派出所写过保证书性质不严重,不会有案底。 案底是针对刑事犯罪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治安机关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是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