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银行印鉴章外,其它的私章是没有特殊规定的。 个人可以刻圆章,只要不刻国家规定的规格和五星。 每个人的印章是不同的。 人的姓名一般都用正方形的。 一般印文要用篆书。 长方形、圆形或者随形章一般都用作闲章,刻点喜欢的字句或者吉语。
只要经过公安机关备案过的私人印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是私人印章的法律效力有限。 私人印章,只有公民本人以本人的名章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才有效。且公民本人在相关法律文书上加盖名章的时候,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 可变更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加盖名章的行为系公民真实意思的表示,此种情形下 加盖名章的行为系依法成立。 盖章在法律上的风险是很大: 1、如果私章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备案登记不具有公信力。 2、私章是与人分离的,不像签名因个人笔迹有别而“字如其人”, 故盖下的私章是否代表本人的意思难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