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欠款没有欠条是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即便债权人没有欠条,但是有其他证据足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双方之间有合法的借款事实的,人民法院还是会支持债权人的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并没有对起诉金额进行限制,只要存在欠款事实,且满足起诉的条件就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个人债务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追讨:1、签订还款协议,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2、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3、经判决后仍不还款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原则上个人欠款债权可以转让,仅特定情形例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个人欠款属于金钱债权,即便原借款协议约定不得转让,也无法对抗善意受让的第三方,因此绝大多数个人欠款都可以合法转让。